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刘鑫/文图
“黄法官,您为了我的案件忙前忙后,不少操心,我做了一面锦旗送给您,特别感谢您的公正裁判,为我讨回了劳务费。”4月21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李某拿着一面写有“为民办实事,百姓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桐柏县法院吴城法庭法官黄健手中,以此表达对法官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衷心感谢。
2022年,被告代某租用原告李某的挖机用于工程施工,施工结束后代某下欠李某35600元余款尚未结清,经过李某的多次催要,代某一直未还。无奈之下,李某持代某出具的劳务费欠条将代某诉至桐柏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而代某抗辩称其当初租用挖机找的是案外人邓某某,工程施工期间也一直是对邓某某进行部分结算及转账,施工一段时间后才知道本案李某与邓某某是合伙关系。因此对拖欠的劳务费认可,但认为应支付给案外人邓某某。
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李某、邓某某合伙、散伙以及租赁挖机给代某的时间线,审查原被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认定代某在施工期间向邓某某支付部分劳务费及出具欠条时已明确知晓李某与邓某某系合伙关系,但在本案起诉前,李某与邓某某已进行了散伙清算,现原告李某持有代某出具的劳务费欠条,原告向被告代某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支持。遂依法判令代某向李某支付使用挖机劳务费35600元。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现已生效。困扰了李某多年的要账难题最终得到公正的裁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面鲜红的锦旗既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和办案法官司法为民的认可,也寄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许和要求。今后,桐柏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和工作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审:赵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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